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
阅读量:  |  2023-10-12

根据教育部和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〔20237号)文件精神,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231012日至1025日。

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,过期不予受理。

电子邮箱:zsb@njfu.edu.cn

联系电话:025-8542759185427561

 

 

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

20231012

附件: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