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林业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增补名单公示
阅读量:  |  2025-05-30

根据我校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,结合考生材料情况,现增补考生张启航通过材料初审,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日期为530日起至65日止。
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6号)文件精神,对于伪造材料的,一经查实,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。

咨询电话:025-85427320

监督电话:025-85428753

电子邮箱:zsb@njfu.edu.cn


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

2025530


2025年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公示名单(递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