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林业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增补名单公示
阅读量: | 2025-05-30
根据我校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,结合考生材料情况,现增补考生张启航通过材料初审,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日期为5月30日起至6月5日止。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6号)文件精神,对于伪造材料的,一经查实,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。
咨询电话:025-85427320
监督电话:025-85428753
电子邮箱:zsb@njfu.edu.cn
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
2025年5月30日